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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)、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同济研[2020]100)《同济大学研究生管理补充规定(暂行)(同济研内[2022]14)等相关文件,学校将对在最长学习年限之内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“2019级非全日制”MF学生,根据其学分是否修满,按照以下流程分别进行分流处理:

1. 个人申请结业:

(1) 已修满学位点规定的学分(含必修课、选修课和必修环节),并在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,即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,可填写纸质版的同济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(从附件中下载)申请结业;《结业申请表》经导师签字同意后,学生须将《结业申请表》送交MF项目处方老师(运筹楼309)。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发放《结业证书》。

(2) 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,对于已结业的研究生可在结业二年内(2)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学位申请。

(3) 个人结业申请必须在春季学期结束2024713)前完成,未按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结业的资格,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。后续将无结业申请学位的可能。

2. 个人申请退学

(1) 未修满学分的学生,可登录“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:1.tongji.edu.cn)”,通过操作学籍异动—退学-他因退学的方式申请个人退学;待导师、学院在《1系统》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审批表》;将纸质的《学籍变动审批表》送交MF项目处方老师(运筹楼309)。退学申请经学院统一打OA申请个人退学的请示报告后,研究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“退学处理”或颁发《肄业证书》。

(2) 个人退学申请必须在春季学期结束(2024713)之前完成,未按期提交的视为放弃,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。

3. 统一退学处理

对于未按期主动提出个人申请结业或退学的学生,学院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后(20249月份)启动“清退流程”,将《退学处理告知书》在MF官网公示后,通过党政联席会集体决议,做统一退学处理,由学院通过OA流程上报研究生院。


附件:1. 同济大学研究生结业申报表(新).doc

经济与管理学院MF中心

2024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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